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〔2012〕342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经员工本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,现将公司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19年9月21日至9月25日,共计5天。有异议者,请于2019年9月25日下午17:00前,书面向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(4226)反映,并署手写真实姓名,不署真实姓名的,不予受理。员工工作办公室电话:5896372。
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