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雪莲同志在公示期间因一项业绩成果调整,须由单位审议推荐小组重新进行审议推荐。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,我单位职称审议推荐小组于2023年10月18日对邓雪莲同志的政治思想表现、职业道德、学历资历、专业工作经历(能力)、业绩成果等材料重新进行了审议。该同志满足本人所申报的职称评审条件,予以推荐。为充分体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现将审核推荐结果及个人申报材料予以公示,对邓雪莲同志的公示期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,材料公示地点为4314室。如对所公示的人员有异议,请于2023年10月24日17:00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职称审议推荐小组或学院纪委反映,书面材料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。真实反映意见者受国家法律保护(根据文件规定,匿名意见不予受理)。电话:0773-5896348。
附件:审议通过人员名单(补充审议)
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
2023年10月18日
附件:审议通过人员名单(补充审议)
序号 |
姓名 |
申报职称系列 |
申报职称 |
1 |
邓雪莲 |
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|
副教授 |